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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情況補繳需加收滯納金?
作者: 發(fā)布于:2020/6/6 瀏覽量:96
問:什么情況下補繳需加收滯納金?
答:自2011年7月1日起,對用人單位新發(fā)生欠繳的社會保險費,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,根據(jù)其欠繳金額分險種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,即補繳日期為2011年7月(包含)之后的保險費時,按照補繳金額分險種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,養(yǎng)老保險不再加收放大系數(sh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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